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人与日俱增,一些不法分子也跃跃欲试,绞尽脑汁,结合不法分子可能利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传播骗取他人财务整理出惯用的伎俩,温馨提醒广大同学仔细分辨,提前防范。
不法分子在火车站、汽车站等人员流动较多的公共场所寻找外来人员,谎称由于目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例过多,必须经过体检和检查才能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检查的过程中盗取受害人财物;或以办“健康证”为名骗取受害人钱财。假冒政府部门或防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部门给你在的单位打电话,推销假冒的防疫情药品;假冒药物研究(医疗)机构的名义,推广所谓防疫情“新药”;用假冒伪劣药品贴上外文标签,冒充国外研制的新药,故弄玄虚。不法分子通过其他渠道要求代销预防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消毒产品,然后找“托儿”冒充学校或者部队等单位的领导到该店要大量订购,这时代销商店(药店)就会找到推销产品的不法分子求购,不法分子以预收货款或定金的名义进行诈骗。不法分子通过网络、通讯工具等多种方式,冒用红十字会或民政等部门的名义,向用户发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献爱心”的虚假信息,利用群众的同情心理进行诈骗。不法分子先以联系其他业务的名义骗取公司业务员信任,然后以 “上级要来检查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工作”“需要购卫生用品”为由,要求公司业务员按照其提供的联系方式购买,并许诺给回扣,以此骗取钱财。不法分子给家长打电话,谎称是学校的工作人员,以孩子在学校里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现已被隔离,在医院救治为名,要求家长向其提供的账号汇款 “住院费”,以此骗取受害人钱财。近日,多家航空公司、旅行平台都推出了最新相关退改保障。消息一出,骗子就趁此添乱,利用疫情打着“退改签”的幌子设计了新骗局。某市民在某贴吧上寻求卖口罩信息,随后一男子主动联系该市民说自己手里有货,添加微信后,谈拢了价格和数量,该市民多次微信转账给男子共2000余元,催要单号发现自己被拉黑才知被骗。
注意:若社会公众编造传播“新型冠状病毒”的虚假信息、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的规定,从而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最高可被判处7年有期徒刑。相关法律:《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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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赵建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