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2018年毕业生就业方案上报的通知

    日期:2018-06-14 阅读次数:

     各二级学院:

    为及时做好2018届毕业生就业方案编制、上报和就业手续办理工作,根据《关于报送2018年全省非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就业方案和办理就业报到手续的通知》(鲁人社字[2018]116号)文件要求,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就业方案的报送方式和范围

    (一)报送方式。2018年非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方案的编制、报送统一使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网址www.sdbys.cn,以下简称“信息网”)。必须经过已就业毕业生本人签字确认及山东生源未就业实名登记相关信息完成后,学校才能完成就业方案报送工作。

    (二)报送范围。国家计划招收的普通院校专科毕业生。

    二、各二级学院编制就业方案

    (一)毕业生在省内就业且已在网上签约的,其就业信息由网上自动生成;毕业生使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签约到省外就业,并符合该省毕业生接收条件的,由其本人申请省外就业后录入省外就业协议书信息,学校负责审核。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约,其就业协议书未经学校在网上审核存档的,不能进入就业方案库。

    (二)多形式就业材料的审核录入。毕业生多形式就业且不具备签约条件的,各学院按以下要求进行审核:

    1.毕业生与接收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依据劳动合同复印件重点审核劳动合同起止日期。其中劳动合同终止日期在2018年12月31日之前的视为灵活就业;

    2.毕业生自主创业的,审核营业执照复印件;

    3.毕业生应征入伍的,审核入伍通知书复印件;

    4.毕业生与外省接收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但不办理户口迁移的,审核签订的就业协议书(不再填写毕业生灵活方式就业证明);

    5.毕业生申请出国学习的,审核毕业生本人提交书面申请;出国工作的,审核接收单位出具证明;

    6.毕业生灵活就业的,审核毕业生本人提交的灵活方式就业证明;

    7.毕业生暂不就业的,审核毕业生提交的暂不就业申请。

    以上信息原则上由毕业生根据本人实际情况,登录“信息网”“毕业生管理专区”,使用“劳动合同信息录入”、“自主创业信息录入”、“灵活就业信息录入”等栏目,将相关信息录入“信息网”,学校负责审核;也可由各二级学院根据毕业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登陆“学校管理专区”,使用“劳动合同信息管理”、“自主创业信息管理”、“灵活就业信息管理”等栏目,审核后直接录入。

    (三)毕业生升学由学院负责审核,并使用“毕业生就业信息管理”栏目中“修改就业信息”功能修改“毕业去向”字段。 

    (四)暂不毕业材料的审核录入。毕业生已经确定为暂不毕业的,凭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材料,由学校使用“毕业生就业信息管理”栏目,将“毕业去向”字段改为“不毕业”。

    (五)预征入伍材料的审核录入。报名参加2018年高校毕业生预征入伍的毕业生,凭学校学生处(或武装部)出具的预征入伍名单,由学校使用“信息网”的“毕业生就业信息管理”栏目修改相应字段。

    三、山东生源待就业毕业生离校前未就业实名登记

    学校锁定就业方案前,须组织所有山东生源待就业毕业生,登陆“信息网”的“离校未就业实名管理服务”栏目进行未就业实名登记,并确保毕业生相关信息完整准确。

    四、毕业生对本人就业信息进行签字确认

    学校锁定就业方案后,由毕业生本人在《就业方案信息签字确认表》上进行签字确认。未经毕业生本人确认的,学校不能上报就业方案,毕业生报到证也无法签发。

    五、工作部署

    1.各二级学院在编制就业方案时,必须指定1-2名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于6月19日上午9:00前将负责老师名单及联系方式交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刘现英老师,联系电话:80958080,以便材料的整理、上报工作;

    2.各二级学院需通知山东生源待就业毕业生做好离校前未就业实名登记,务必于7月2日前完成此项工作;

    3.各二级学院以学院为单位统一组织毕业生本人在《就业方案信息签字确认表》上签字确认。并于2018年7月9日下午4:30之前务必交到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刘现英老师。

    4.各二级学院上报就业方案的纸质材料需在7月9日下午4:30之前以学院为单位统一交到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刘现英老师处。

    5.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方案上报工作,严格遵守国家和省有关办理毕业生离校手续的规定,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真实、客观地统计本学院毕业生就业状况,要自觉接受毕业生对就业方案的监督,及时处理和解决毕业生在就业方案信息确认时提出的问题,杜绝毕业生“被就业”现象的发生。严禁以扣发毕业证、报到证等为由,逼迫毕业生签假协议(包括各种人事代理公司)、造假证明,追求虚假就业率。要认真审核有关材料,严格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不得漏项、缺项,更不准虚报、瞒报;

    6.对因不能按时完成工作或审核不认真出现错派、误派及毕业生投诉被省厅查处的,由各二级学院负责并承担相应责任。

    7.及时做好就业方案报送后相关手续的办理。2018年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需办理就业报到证调整、改派手续的,7月16日以后开始办理。

     

    注:我校的就业方案锁定时间为7月6号,请各学院务必在7月2号前把各院的就业方案审核录入完毕。

     

                         

                           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

                           2018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