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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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山东省高等学校 优秀科研成果奖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7-08浏览量: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2020年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奖申报工作已开始,现将山东省教育厅下发的《关于推荐2020年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奖的通知》(鲁教科处函(2020)19号)予以转发,本次申报为限额申报,学校推荐限额为7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科学技术类成果: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成果应公开发表(出版)二年以上(即2018年6月30日以前公开发表);技术研发、技术发明、技术推广成果要求项目整体技术已正式应用二年以上(以截止日期2020年6月30日计算);

人文社科类成果:成果须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间发表出版的论文、著作(编、译除外)和已经鉴定结题的科研成果。论文必须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不含增刊、专辑、扩展版等)以上发表;

思想政治教育类成果:(1)成果须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间发表出版的论文、著作(编、译除外);(2)成果应聚焦高校思想理论和意识形态建设、思想政治工作体系建设、思政课改革创新、文化建设和学生教育管理等主题。

请以部门为单位将成果名称及相应资料(论文原件、课题结题资料)于2020年7月7日前报送科技处。学校将根据申报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审查合格的材料经专家评审后择优推荐。

二、学校初审

申报成果以部门为单位提报,将成果类别及相应资料(著作原件、论文原件、课题结题资料等)于2020年7月7日前报送科技处。科技处将根据申报条件,对申报的成果资料进行形式审查,审查合格的成果经专家评审后择优推荐。

三、成果申报程序

1.网上申报

(1)科学技术类和人文社科类成果网上申报:学校初审通过后,科学技术类和人文社科类成果通过“山东省高校科研管理工作平台”中“成果申报管理系统”申报(网址:http://221.214.56.13:8089/),科技处将个人用户名和密码分配给申报人,申报人根据要求网上填报,填报完成提交后,科技处审核通过,由系统生成申报书在线打印(工作平台开放时间为2020年7月13日至7月19日)。

(2)思想政治教育类成果按照要求填写相应附件后,提交本校相关主管部门审核。

2.纸质版提报

科学技术类成果提报要求:《山东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推荐书(A表)》及附件材料1份、《山东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推荐书(B表)》及附件材料5份。推荐书须通过工作平台生成,用A4纸双面打印,连同附件材料一起左侧装订成册;B表及附件材料中不得出现个人及单位信息;复印件须与原件核对无异。

人文社科类成果提报要求:《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推荐书(A表)》及附件材料1份、《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推荐书(B表)》及附件材料5份。推荐书须通过工作平台生成,用A4纸双面打印,连同附件材料一起左侧装订成册;B表及附件材料中不得出现个人及单位信息;复印件须与原件核对无异。

思想政治教育类成果报送要求:《2020年度全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类成果申报表》(见附件2)及成果一式2份(著作原件、论文复印件),以及《2020年度全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类成果汇总表》,电子版同时发送指定电子邮箱。

3.报送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0年7月17日

地点:卓越楼510室

联系人:肖圣颖 联系电话:80958035

附件:

1.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推荐2020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 优秀科研成果奖的通知(鲁教科函〔2020〕19号)

2.2020年度全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类成果申报表

3.2020年度全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类成果汇总表

科技处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