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克强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对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作出部署,明确从失业保险基金结余中拿出1000亿元,用于1500万人次以上的职工技能提升和转岗转业培训。
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今年出台的《方案》有哪些政策创新点?
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重点在于通过政策引导激励,发动劳动者和培训主体大规模参与职业技能培训活动。《方案》结合新形势、新要求实现政策突破创新,主要表现在五方面:1、加大对培训主体政策激励和支持力度 支持各类企业特别是规模以上企业或者吸纳就业人数较多的企业设立职工培训中心,对企业举办或参与举办职业院校,可根据毕业生就业人数或培训实训人数给予支持;在核定职业院校绩效工资总量时向承担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单位倾斜;落实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与公办同类机构享受同等待遇政策,不断培育发展壮大社会培训机构。 2、完善培训补贴政策 3、给基层预留制定政策空间 4、加强资金支持和保障 5、优化培训管理服务。
如何参加培训。如果一个企业职工想要参加培训,应该去哪里培训,能享受什么补贴?
1、对于企业选派参加新型学徒制培训的职工 企业可以采取“企校双制、工学一体”的方式开展培训,即依托企业培训中心、技工院校、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开展培训。2、对于技师、高级技师等企业高技能人才 根据《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实施方案》要求,企业可以依托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或其他具备条件的职业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开展技师研修培训和高级技师研修培训。
要每年完成这么大的培训目标,谁来具体完成培训任务?如何确保培训高质量高标准?
《方案》明确通过企业、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社会培训和评价机构三类培训主体大力开展培训,有效增加培训供给。要调动各类培训主体积极性,引导其参与到职业技能培训中来。
一是有效发挥企业在职工技能培训中的主体作用。企业是用人主体,最了解用人需求,也最清楚需要培训什么技能。因此,要明确企业在技能培训中的主体作用。要制定激励政策,鼓励和引导规模以上企业建立职工培训中心、兴办技工教育。
二是充分发挥院校的基础作用。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是职业院校的职责,技工院校是高技能人才培养的主阵地。要指导院校紧跟市场需求变化,完善专业设置,通过产教融合、校企结合方式,深化工学一体化教学改革,培养更多符合实际需要的技能人才。
三是发挥各类社会培训机构的重要作用。目前全国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近2万家,这是一支巨大的培训力量。我们要求各地明确培训机构标准,提高培训质量效果,让符合标准的培训资源积极参与和发挥作用,要确保所有补贴培训项目,全部向具备合格资质的社会培训机构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