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
前期各党总支均按程序推选出今年发展对象人选,经学院党委会研究,报市教育局党委备案后,根据《2020年发展党员工作日程一览表》,现发展党员工作进入政审、公示和组织考察阶段,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备案通知书:请各党总支于9月11日上午11:00之前,到组织部领取备案通知书。
2.政审:《细则》第十六条有明确规定,强调的是:政审材料必须盖到党委一级的印章。如政审对象在某农村务农,那么就需要该村党支部对政审对象出具政审材料,加盖村党支部印章,并报该村所在镇党(工)委加盖党(工)委印章。如政审对象所在单位本身就是党(工)委,就盖一个印章即可。各总支接到政审回函后,须撰写《关于**同志政治审查情况的报告》。(政审函调信模版见附件)
3.公示:各支部报备的发展对象经学院党委备案后,各支部需对发展对象进行公示。
4.组织考察材料准备:入党申请书,个人自传、思想汇报、培训合格证书,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要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审材料、政治审查情况的报告,培养考察写实簿。
5. 9月下旬,组织部将组织考察组进行组织考察,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二、时间节点:
1.政审和公示工作在9月25日之前完成。
2.务必在9月25日之前,准备好组织考察期间需要检查的各项材料。
希望各总支认真做好此项工作,务必在时间节点之前完成(时间节点按照《2020年发展党员工作日程一览表》),确保发展党员工作的顺利进行。
附件:函调信模版
组织部
2020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