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政策

    就业信息网使用与管理办法

    日期:2017-07-05 阅读次数:

    “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 ”(以下简称“信息网”)是由山东省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公室建设的公益性服务网站。是集毕业生就业工作管理、业务处理和毕业生求职择业、用人单位招聘人才于一体的信息化平台。为促进就业工作信息化进程,顺利完成毕业生就业工作,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每年11月底,报送生源工作结束后,毕业生应尽快登录信息网进行注册,并保管好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

    第二条、学校就业指导办公室负责对各二级学院就业工作人员在使用信息网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指导,并定期针对信息网的使用和管理进行培训。

    第三条、各二级学院就业工作人员负责对毕业生基本信息的维护和审核。包括毕业生推荐表的录入、审核及毕业生成绩的维护,各二级学院就业工作人员务必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审核完毕的推荐表和成绩单由就业指导办公室锁定,没有特殊原因不得更改。

    第四条、毕业生用自己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可以登录信息网个人信息后台操作系统,在后台系统里,毕业生可以完善个人信息资料。毕业生务必保证信息的真实、准确,因毕业生填写信息不准确所导致的与用人单位的纠纷责任由毕业生个人承担。

    第五条、在信息网上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应正确设置并保管好操作码,以备签订协议及解除协议时进行验证,因操作码泄露导致协议误签或被他人恶意解除,责任由毕业生自行承担。

    第六条、就业指导办公室应严格按照毕业生在信息网上登记的就业信息编制派遣方案,并将档案转寄地址及时交与档案管理部门,保证毕业生顺利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