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广阔的、稳定的大学生就业市场,畅通招聘信息收集、发布的渠道,搭建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双选平台,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充分了解用人单位的需求状况、招聘条件、岗位待遇、就业环境、发展空间等,通过实地考察、网络、媒体、电话等多种渠道,有专人负责收集适合毕业生发展的就业信息,并对用人单位的招聘资质进行严格审核。
第二条、通过张贴宣传、网上公布、电话联系等多种途径,及时地将用人单位的详细招聘信息向毕业生公布。
第三条、根据毕业生应聘的结果与用人单位协商组织招聘会,为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搭建一个相互了解、彼此沟通的平台,增强双选的针对性,提高双选的命中率。
第四条、为毕业生提供的、与专业相适应的就业岗位数量不低于应届毕业生总数的3倍。
(一)邀请的优秀毕业生、企业专家所作的专题报告的内容,要符合当前就业市场的实际,达到启发、激励学生的目的;
(二)优秀毕业生、企业专家带来的经验在各二级学院间进行交流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