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政策

    辅导员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相关规定

    日期:2017-03-21 阅读次数:

    第一条、了解国家、省毕业生就业政策,加强对毕业生的教育,指导毕业生确立正确的就业观,对学生进行就业政策、就业方向和就业技巧等的指导。

    第二条、做好学生生源统计、就业方案编制、各种表格填写、证件发放等工作,开展毕业生跟踪调查,做好用人单位的信息反馈工作。

    第三条、及时搜集、发布就业信息,主动组织毕业生参加招聘活动,拓宽就业渠道,为学生就业提供优质服务,指导学生顺利就业。

    第四条、帮助毕业生联系用人单位,向用人单位介绍、推荐毕业生。

    第五条、负责毕业生鉴定、毕业材料的审核和毕业生推荐意见的撰写,做好毕业生档案整理和移交工作。

    第六条、参与组织指导毕业生考级、考证、升本等工作,积极引导学生转变就业观念,端正就业态度。

    第七条、及时统计、上报毕业生就业情况和就业率统计分析材料。

    第八条、做好毕业生文明离校的教育。

    第九条、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就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