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功能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创业园区、有关企业:
为深入实施人才引领发展战略,大力吸引海外留学人员来我市创业,根据《济南市人才服务支持政策(30条)》《济南市人才发展环境政策(30条)》(济厅字〔2022〕5号)以及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开展2022年度留学人员来济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工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企业注册地、主要办公场所均须设在济南行政区域内;
2.留学人员为企业的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股东,出资额占企业注册资本的30% (含)以上,重点支持符合济南市战略性新兴产业或重点产业发展规划的企业,有海外高新技术产业自主创业经验或相关经历者优先考虑;
留学人员是指公费或自费出国留学1年以上,一般应在国外获得学士以上学位,或在国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进修并取得一定成果的访问学者、博士后研究人员等;
3.企业注册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年;
4.企业创办以来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失信行为,且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留学人员无违法犯罪记录;
5.对于已入选国家、省、市级重点人才工程的,原则上不再受理申报。
二、申报程序及材料
1.网上申报。申报企业登录济南人才网, 注册并获得权限后,进入“留学人员来济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系统”,按照要求填写申报信息,上传以下材料原件扫描件:
(1)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或由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如取得国内外各类荣誉、科技成果等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公司章程;
(3)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上一年度财务报表及
完税证明;
(4)其他必要的材料。
2.区县(功能区)初审。申报企业按属地管理原则,提报至所属区县(功能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初审。初审通过后,提交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复核。
三、支持政策
择优确定不超过10 家留学人员创业企业,按照重点、优秀两个类别给予一次性创业支持资金。其中:重点类创业企业,一次性给予创业支持资金50万元;优秀类创业企业,一次性给予创业支持资金30万元。
四、相关要求
1.申报企业要客观、如实、完整地填写申报信息,上传申报材料,不得空项、漏项,不得填报、提供虚假信息和虚假材料。
2.各区县(功能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认真做好审核把关工作,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完整。
3.网上申报系统开放时间为11月21日上午9时至12月31日下午17时,申报企业可登陆系统进行申报,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区县(功能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反馈意见需修改的,申报企业须在3个工作日内(反馈当日不计算在内)重新提交审核,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本次申报。提交资料不符合要求的,视为资格审查未通过,将不再反馈意见。
4. 申报材料中的公司章程,须到企业所在区县(功能区)行政审批服务部门进行调取,加盖档案查询专用章后扫描上传。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