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各高等职业院校: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进一步激发高等职业院校大学生开展发明、创新、创业活动的积极性,培养大学生发明、创新、创业的实践能力,展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与社会投资对接平台,普及知识产权知识和保护意识,特定于2018年4月至10月举办第十三届高等职业院校“发明杯”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大学生知识产权培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大赛主办单位
中国发明协会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知识产权局
山东省科学技术协会
(二)大赛指导单位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人事教育部
(三)大赛承办单位
中国发明协会高等职业院校发明创新分会
山东理工职业学院
(四)大赛支持单位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高职发展处
全国高职高专校长联席会
全国高等职业院校创新创业教育联盟
(五)媒体支持
科技日报社、中国知识产权报社、中央电视台科教频道、教育科学出版社、中国技术市场报、中国科协科学时报、《中国发明与专利》杂志社、中国发明网、山东省相关媒体等。
二、主题和目标
(一)大赛主题:发明创新实现梦想、创意创业改变生活
(二)大赛目标
通过竞赛和培训的方式,以“发明创新实现梦想、创意创业改变生活”主题活动为依托,把课内与课外教育相结合,学校教育、家庭教育与社会教育相结合,培养广大在校大学生的科技创新意识和实践动手能力,激发发明创造兴趣,使广大大学生大胆创意,敢于实践,勇于创新,在大学生中形成学习、创新、创业的良好氛围。广泛发动和组织在校大学生、学校、企业和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创新创业活动,为大学生提供展示、互动、交流的平台,构建社会各界共同关注和参与的大学生创新创业生态环境。
三、参赛内容和要求
(一)参赛内容
本次参赛活动主要包括:发明制作类、创业类、创意类比赛三项内容。
(二)参赛要求
1.参赛作品应以积极、健康、科学的创新发明为主。
2.按照“自主选题、自主研究、自行设计、自行制作”的基本原则,参赛选手必须自行设计创新方案;参评的创新作品必须由作者本人选题、自主设计和制作(可在教师指导下,广泛征求家长、专家和同学的意见)。
3.参赛作品应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等特点。
4.以第一作者参赛选手上报的参赛作品不得超过2件。
5.已经参加过往届竞赛的作品不得再次参加本届竞赛。
6.参赛作品必须是未公开发表的原创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不得违反任何法律法规,否则,由此而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参赛者自行承担。
7.提交作品附件:发明制作类作品必须上传作品成品的照片(不同角度4张以上)或视频(20M以内),创意类作品需上传创意方案,创业类作品需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8.打造大赛国际平台,提升大赛全球影响力。鼓励各高校推荐国外友好合作高校的项目参赛。
(三)分类
1.发明制作类
发明制作作品——主要是通过技术发明制作的具有一定现实意义并具有创新性和较好开发前景的实物作品,特别鼓励已经获得专利授权的作品参赛。
2.创业类
创业实施作品——主要是在创业计划书基础上的已经付诸实施的创业方案,该创业实体主要管理人员是该项目团队的学生本人(原则上是在校学生)并需提供佐证材料(店址、营业执照、学生在实体中的任职证明)。
3.创意类
技术创意作品——主要是应用已有技术解决现实或社会中的问题而形成的技术创意方案。
管理创意作品——主要是管理创意书、广告创意作品和营销策划书等管理创意方案。
四、创新创业大赛的申报办法
实行网上申报——第十三届高等职业院校“发明杯”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活动的报名采用在线提交方式进行。
参赛学校联系人首先点击http://gzcxcz.sdlgzy.com:2018/中的全国高等职业院校“发明杯”创新创业管理系统平台,进入系统后先注册,学校联系人按照【高等职业院校“发明杯”创新创业大赛管理系统操作指南】网上填报【第十三届高等职业院校“发明杯”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参赛学校信息表】,完成后方可组织学生报名参赛。
各个学校下载并填写【第十三届高等职业院校“发明杯”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作品申报表-见附件3】,并要求学生手签签字确认,经参赛选手所在学校或单位盖章留存。联系人应将参赛选手签章后的申报表、纸质【第十三届高等职业院校“发明杯”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参赛学校信息表-见附件2】(信息应与联系人所填网上信息一致)扫描件汇总后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大赛指定邮箱81731559@qq.com。
未有网评专家的学校(含首次参加)可以推荐网评专家进入网评专家库(原则上每个学校推荐1名,已经入专家库的专家不再推荐,各个学校推荐网评专家截止时间为9月10日),拟推荐网评专家网上下载【高等职业院校“发明杯”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网评专家推荐表-见附件4】,填写并发送[电子文档]和[纸质签章扫描件]至组委会指定邮箱。
五、创新创业大赛的评审办法
(一)本次评选活动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
(二)评审程序
1.自愿报名,学校初审、推荐。
2.通过性评审:大赛组委会网上查真。
3.网络评审:由网评专家库产生本届大赛网评专家评审组,并采用网上盲评的方式进行初评并确定入围终评现场作品名单。
4.现场评审:通知入围的作品参加现场评审。
5.组委会确定获奖作品等级及其他奖项名单。
六、创新创业大赛的表彰奖励办法
(一)本次大赛经专家评委按照评审程序,分别评出发明制作类、创意类与创业类的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并颁发证书。
(二)对参赛选手的指导教师评出优秀指导教师并颁发证书。
(三)对积极组织参与的个人和学校给予优秀组织奖。
(四)根据近几年的参赛情况确定获得创新发明教育基地的学校并授牌。
七、参赛事宜
(一)报名日期为2018年6月20日—9月18日,网上报名并提交纸质报名表扫描件以及作品和作品附件,过期不再接受报名。作品于9月20日—10月7日进行网上初评,经初评入选的参赛选手将于10月20日—10月21日(10月19日报到)参加在山东理工职业学院职业学院举行的终评、培训及颁奖大会。
(二)现场终评时,入围的发明制作类和创意类作品需带介绍作品的喷绘图纸(尺寸统一为:80 cm×120 cm),发明制作类作品参赛选手还必须带上作品的实物,若因为携带不便,必须携带作品的工作过程演示视频(自行准备电脑)等设备,向评委介绍作品,演示作品,并回答提问。入围的创业类作品自行准备和网上提交作品内容相同的PPT并提交组委会进行现场答辩。现场答辩每个作品由1名参赛选手答辩。
(三)终评期间开展大学生知识产权教育培训班(培训专家为全国知名专家),培训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各高校要认真做好大赛的宣传动员和组织以及项目推荐工作。各高校要认真组织动员团队参赛,为在校生和毕业生参与竞赛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做好学校初赛组织工作。鼓励教师将科技成果产业化,带领学生创新创业。同时,坚持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创,积极推进高校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和实践。校企共育,师生共创,促进高等职业教育与科技、经济、社会紧密结合,厚植“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土壤,助力“双创”升级,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源源不断的人才智力支撑。
(五) 联络方式
大赛秘书处 山东理工职业学院
联 系 人:李雯雯
联系电话:(0537)3617717 手机:13954796998
联系邮箱: 81731559@qq.com
联 系 人:黄琪
联系电话:(0537)3617572 手机:18369897796
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宁市荷花路6号山东理工职业学院创业学院, 邮编:272100
中国发明协会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知识产权局 山东省科学技术协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