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处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3年春季心理健康状况排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23-03-01 点击量:

各二级学院:

为及时掌握我校2023年纯季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现决定开展2023年春季心理健康状况排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排查对象

全体在校学生

二、时间

202331日—323

三、具体安排

(一)依托心理测评软件。大学生心理健康中心借助测评系统设置、分发排查问卷,各二级学院及时督促本院学生按时登陆完成施测。

(二)各学院在系统问卷排查的同时要结合学生日常行为表现,根据学生心理危机排查参考标准进一步确定心理异常的学生。

(三)各二级学院做好自查工作。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各二级学院对本学院大学生开展心理危机自查工作,建立学院—班级—宿舍三级心理健康状况排查体系,安排辅导员、心理委员、学生党团干部、宿舍信息员等通过多种途径深入学生中间了解情况,筛选出可能存在心理危机和严重心理问题的学生,进行动态管理。并填写《重点关注学生登记表》和《各二级学院重点关注学生名单汇总表》,于2023316日将纸质版盖章交至卓越楼302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电子版发至发送到学生处办公邮箱。如未排查出心理危机学生,采取零报告制度。后续有新发生情况,请及时报送。

四、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排查工作,认真落实。要根据排查结果,对可能存在心理异常或心理危机学生落实“一对一”、“多对一”专人帮扶工作措施,并建立健全学生心理档案;

2.对问题严重的学生,要及时与心理中心及学生家长取得联系,便于开展咨询和转诊工作;

3.对于康复期学生,要责成该学生家长监管其按时服药,相关老师和同学要给予更多关心和照顾。




 

 

学生工作处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023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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