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学优惠(10项)
1、“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研究生招生计划(5000扩大到8000人,2021年执行)。
2、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免初试攻读硕土研究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复试和录取。
3、大学生完成本科学业3年内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专科大学生(含新生、在校生)退役后免试入读普通本科,或根据意愿入读成人本科(2022年执行)
5、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
6、大学生退役后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
7、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
8、上半年批准入伍的高校毕业生,在完成课程学习、毕业设计和论文答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的准予毕业。
9、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毕业后免试入读普通本科。
10、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退役后免修军事技能训练。
职业发展(10项)
1、高中生通过高考直接报考军校。
2、参加直招士官和定向培养士官报名。
3、高中(中专、职高)毕业生士兵报考军官学校。
4、大专毕业生士兵报考军官学校(专升本)。
5、本科大学毕业生士兵提干。
6、优秀士兵保送入学。
7、现役士兵转改文职人员(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相当于转干)。
8、现役士兵报考士官学校。
9、大学生跨等级高定士官,首次选取士官时直接授予中士军衔。
10、晋选高等级士官。
就业服务(10项)
1、符合条件的由政府安排工作(服役满12年、平时立二等功以上、战时立三等功以上、烈士子女等)。
2、政法干警按培养计划的20%左右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
3、基层公务员、事业单位岗位面向服役满5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专项招录(以前为优先招录)。
4、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一年内,可视当年的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
5、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内就业服务限额减免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等税。
6、退役后1年内免费参加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部分地区免试就读高职院校)。
7、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8、自主创业退役士兵申请小额低息担保贷款。
9、教育部在“24365”校园招聘服务活动中开辟退役大学生士兵岗位专区,畅通求职就业渠道。
10、鼓励地方政府为退役大学生士兵创业提供场地、资金、服务等支持。
经费补助(5项)
1、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各地标准不同),有的省市大学生会上浮30%左右。
2、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标准,大学生每年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不超过12000元。
3、大学生一次性入伍奖励和藏疆高原地区补助(各地标准不同)
4、享受退役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职业年金和军官、士官住房公积金等。
5、自主就业的发放一次性补助经费(军地每年共约9000元,各地标准不同)。
(来源:全国征兵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