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报送中常见的错误
1. 入学时间与学号不一致(五年一贯制入学时间按照转入高职时间填写)
2. 出生年月与身份证号不一致
3. 家庭人口总数、家庭月总收入、人均月收入不一致
4. 学习成绩或者综合考评成绩排名不符合规定比例(硬伤)。(除特殊困难学生外,励志类奖学金有一项必须小于30%,另外一项小于50%;国家奖学金需小于10%,省政府奖学金需小于15%)
5.获奖情况只填写校级及以上主要获奖项目,校内的类似演讲比赛、运动会等小型获奖项目不要填写,助学金等资助类项目不要填写,如确无获奖项目可填“无”。
6.申请理由必须在200字以上;用第一人称“本人自入学以来.......”填写;填写应当全面详实,既要体现出家庭经济困难的状况,又能够如实反映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不能千篇一律,甚至出现雷同;不能出现错别字和标点符号错误,语句不通顺;内容要有家庭困难的原因,不能简单描述“自己家庭经济困难”,而是根据自身情况加入“家庭收入来源低、家人等常年生病、单亲、欠债、自然灾害等等”字眼;内容里加入“综合各方面,现申请***励志奖学金”,申请的奖项一定与实际的奖项符合,不能出现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写出省政府奖学金等。
7.“推荐理由”栏的填写应当简明扼要,字数不低于100 字。推荐人必须是申请学生的辅导员或班主任,其他人无权推荐;推荐理由必须做到理由充足,能明确体现每名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和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学生的优秀表现和突出特点,不能千篇一律,甚至出现雷同。内容里加入“综合各方面,该生符合***励志奖学金的评审条件,同意推荐”等字眼;不能出现错别字和标点符号错误,语句不通顺。
8.院系意见加入“经评审,该生符合****励志奖学金评审条件,予以推荐”等字眼
9.(本专科)国家奖学金个人申请日期2020.10.08,
班级推荐日期:2020.10.13
院系推荐日期:2020.10.21
其他各类奖学金个人申请日期:2020.10.12
班级推荐日期2020.10.16
院系推荐2020.10.22
国家助学金申请时间2020.10.23
班级推荐日期:2020.10.29
院系推荐日期:2020.11.09